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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人文素质教育基地预约开放使用管理规定(试行)

 

为贯彻落实《三峡大学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我校大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人文素质教育,充分发挥人文素质教育基地“学生自育平台、开放服务平台”作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人文素质教育基地在保证课程教学需求的前提下,面向全校本科生、研究生开放功能室、活动室及部分教室,以实现“一室多用”、使用效能最大化。

 

二、人文素质教育基地各功能室、活动室及部分教室为学生开展学术研讨、课程讨论、读书交流、诗文朗诵、演讲与辩论训练、社团活动等人文自育活动提供场地和有限设备支持。日常自习及其他未经许可的活动不在预约使用之列。

 

三、开放使用采取预约方式。使用者须至少提前一天在三峡大学人文素质教育基地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人文素质教育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分配功能室(活动室、教室)号。

 

四、五人及以上的活动团队方可申请使用,同一时间段只能申请使用一个房间,不得交换或转借。

 

五、使用以申请时间先后次序排定,每次预约最多可申请使用一个时间单元(上午8:00-12:00或下午2:30-5:30或晚上7:00-9:00)。

 

六、学生在功能室、活动室及教室开展人文自育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使用期间保管好个人物品,保持使用场所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不得喧哗、打闹、用餐、吃零食,不得开展打牌、下棋、玩游戏等娱乐活动。

 

八、使用期间造成室内环境破坏及物品损坏,须照价赔偿。

 

九、使用结束后,自觉恢复室内布局,检查关闭设备并保证其完好无损,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经确认后方可离开。  

 

十、预约申请人自登记使用时间起,半小时未到现场者;或现场使用人数未达规定人数者,将取消其当次预约使用权。申请人预约两次但未按时或未按约使用,将停止预约使用权一个月。

 

十一、人文素质教育基地工作人员有权按照预约登记的活动内容进行核查,发现未按登记内容开展活动者,可立即终止其预约使用权。

 

  十二、本规定由中心人文素质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